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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抢越铁路等影响行车安全行为的认定及处罚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8-02-28   浏览量:1839  
  

  一、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抢越铁路等影响行车安全行为的认定

  1、本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铁路行车安全。

  3、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

  铁路防护网是铁路部门为了防止行人、牲畜进入铁路而设置的防护网,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列车的行车安全和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铁路法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对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的,铁路职工有权制止。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容易发生行车安全事故,造成行人的伤亡,影响列车的正常行驶。

  二、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抢越铁路等影响行车安全行为的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三、注意事项

  铁路法第51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对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的,铁路职工有权制止。在工作实践中,要注意的是本行为处罚的对象是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在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的行为人,对于在火车没有来临时,在铁路线上行走坐卧的,则不应处罚,但发现此行为对其均可以予以劝阻,铁路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可以对其批评教育。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六条 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 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行为的认定及处罚

· 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行为的认定及处罚

· 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行为的认定及处罚

· 投放虚假的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认定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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