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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管辖原则(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如何适用我国刑法的规定)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8-12-04   浏览量:1513  
  

  保护管辖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不论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其在国外的犯罪行为,只要侵犯了本国国家利益或者本国公民的权益,就适用本国刑法。其实质意义在于,保护本国国家利益与本国公民的权益。

  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即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我国刑法有权管辖。这里所称外国人,是指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人。

  根据我国刑法第8条的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触犯我国刑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才能适用我国刑法:

  (1)所犯之罪必须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的利益。这是从犯罪的性质和范围上,限定是否适用我国刑法。所谓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犯罪,主要是指刑法规定的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各种犯罪;所谓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犯罪,主要是指我国刑法规定侵犯我国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一些犯罪。

  (2)所犯之罪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是从犯罪的最低法定刑的高低,限定是否适用我国刑法。所谓最低法定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是指刑法规定的一种罪的最低起刑点必须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所犯之罪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也应受处罚

  当然,要实际行使这方面的管辖权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因为犯罪人是外国人,犯罪地点又是在国外,如果该犯罪人不能引渡过来,或者没有在我国领域内被抓获,我们就无法对其进行刑事追究。但是,如果刑法对此不加以规定,就等于放弃自己的管辖权,那些犯罪的外国人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的利益进行侵害。因此,作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在法律上表明我们的立场,这对于保护我国国家利益,保护我国驻外工作人员、考察访问人员、留学生、侨民的利益是完全必要的。




  关联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 属地管辖原则(刑法对地域的适用范围)

· 罪刑相适应原则

·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 罪刑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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