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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国有控股、参股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的解释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7-12-11 浏览量:1097
【颁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释[2005]10号
【发布日期】2005-08-01
【实施日期】2005-08-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
国有控股、参股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的解释
(2005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59次会议通过)
为准确认定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三节中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现对国有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解释如下: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有公司、企业人员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