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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7-12-10 浏览量:1086
【颁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释[2000]19号
【发布日期】2000-07-13
【实施日期】2000-07-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
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
(2000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1次会议通过)
为了正确适用刑法,现就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解释如下: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