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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保税区的性质、功能及其税收政策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0-09-01   浏览量:718  
  


  综合保税区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一种类型。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施封闭监管,以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为基本功能并赋予配套的特定税收、监管政策的特定功能区。是目前开放程度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特殊监管区域。

  综合保税区的税收政策主要体现在保、免、退三个方面:

  “保” 是保税政策。从境外入区的货物,暂缓缴纳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税,企业可以根据将来货物流向再决定是否征税进口。保税政策是综合保税区最基本、最核心的税收政策,区内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业务普遍适用该政策。

  “免” 是免税政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①境外进口入区环节,区内基建项目所需物资、生产所需设备及零部件、办公所需合理数量的用品,除另有规定外,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②区内、区间流转环节,不征收货物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③区内离境出口环节,不征收货物出口关税和增值税、消费税。

  “退” 是退税政策。从境内区外出口入区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予以国内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免)税。

  在税收管理方面,基于封闭围网的监管条件,海关对综合保税区实行较为宽松的监管制度,如对区内货物不实行担保管理、对区内加工贸易货物不实行单耗标准管理、不设货物仓储期限等。







· 保税区税收规定

· 保税区的性质、设立审批、功能及管理机构

· 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及其监管

· 海关对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或者物品实施监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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