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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法释义第五十一条:关于禁止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规定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9-11-21   浏览量:709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制造厂和其他单位不得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

  【释义】本条是关于禁止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规定。

  在公路出进行试刹车等检验机动车性能的活动,会对公路路面造成较大的损坏,并影响公路的畅通。目前国内一些机动车制造厂、修理厂等单位,由于没有自己的试车场地或场地有限,而把公路作为试车场地,进行检验机动制动性能的活动,严重损坏公路路面,影响公路的畅通。本条就是针对这一情况制定的。需要注意的是,本条针对的是机动车制造厂、修理厂等单位利用公路进行的上述活动,并不包括机动车购买者、使用者为检验自己的车辆而进行的零星的试车行为。对于这些零星行为,影响交通安全和秩序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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