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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法释义第七十一条: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动物防疫机构及其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职责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9-10-10   浏览量:1461  
  

  第七十一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动物防疫机构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职责的,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释义】本条是关于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动物防疫机构及其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职责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规定。

  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为了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在我国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以及陆地边境和国界江河的口岸,设立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负责传染病检疫、监测和卫生监督工作。动物防疫法规定,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工作。

  一、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动物防疫机构的违法情形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主要有: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国境口岸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与港口、机场、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互相通报传染病疫情。动物防疫机构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主要有: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及时互相通报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以及相关信息。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和动物防疫机关没有履行上述的报告、通报职责的,将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国境卫生检疫法第五条规定,“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检疫传染病或者疑似检疫传染病时,除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外,必须立即通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用最快的方法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检疫传染病包括甲类传染病、黄热病及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传染病。根据本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优先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其他法律。因此,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疫情时,应当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进行报告和通报;发现黄热病及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传染病疫情时,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第五条的规定进行报告和通报。

  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发生人畜共患疫病时,有关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互相通报疫情。在本法中规定的是动物防疫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互相通报疫情。两个有关通报的规定不矛盾,应当同时适用。

  二、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动物防疫机构及其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的行政责任

  这里追究的行政责任,必须是未通报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如果未通报的是甲类传染病以外的其他传染病的有关情况,将不追究本条所规定的行政责任。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承担的行政责任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国境卫生检疫法第二条规定,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但随着国家行政体制的改革,国境卫生检疫工作的主管机关有了变化,先是由海关作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的主管机关,现在由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国境卫生检疫工作。因此,应由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来追究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的行政责任。如果由于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未依法报告、通报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发生其他严重后果的,还要同时追究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他们的行政责任方式有:降级、撤职、开除。

  动物防疫机关的行政责任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动物防疫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动物防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这里讲的“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是指农业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追究动物防疫机关的行政责任。如果由于动物防疫机关未依法报告、通报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发生其他严重后果的,还要同时追究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他们承担的行政责任有:降级、撤职、开除。

  三、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动物防疫机构中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的刑事责任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动物防疫机构中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于未履行报告、通报传染病疫情职责,情节严重的,将构成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玩忽职守罪。首先,不履行报告、通报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职责是一种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违法行为,属于玩忽职守的情形。其次,从犯罪主体看,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和动物防疫机构中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再次,“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在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后属于“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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