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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证书简介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0-09-08   浏览量:650  
  


  原产地证书,是证明商品原产地,即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的一种特定表格,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护照”,一般由经授权的行政机构或团体出具、用以证明该表格中所述商品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原产地证书是进口国进行贸易统计、确定关税待遇、实施数量限制(如配额、进口许可证等)或其他贸易措施的重要依据。

  海关总署对原产地证书的签证工作实施管理。主管海关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地方分会按照分工负责原产地证书签证工作。

  (1)一般原产地证书(C/O,全称:CERTIFICATE OFORIGIN),由各国按照自己的原产地规则签发,主要适用于实施最惠国待遇、反倾销和反补贴、保障措施、原产地标记管理、国别数量限制、关税配额等非优惠性贸易措施以及进行政府采购、贸易统计等活动对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

  (2)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全称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A),是我国出口产品在部分发达国家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

  普惠制是发达国家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21(Ⅱ)号决议给予发展中国家的非互利的特别优惠待遇。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欧盟各国、瑞士、列支敦士登相继取消对我国出口产品的普惠制优惠待遇。这一证书的适用范围缩小至挪威、土耳其、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日本、白俄罗斯、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等10个国家。

  (3)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是订有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间相互给予关税减免的凭证。目前与我国已签署并实施14个区域性贸易协定,涉及22个国家和地区,我国出口货物在上述国家/地区通关时,凭借贸促会或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优惠原产地证书可获得关税减免的优惠待遇。

  (4)专用原产地证书。专用原产地证书,是国际组织或国家根据政治和贸易措施的需要,针对某一特殊行业的特定产品规定的原产地证书。例如,托考伊葡萄酒原产地名称证书、输欧盟烟草真实性证书。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四十一条 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按照国家有关原产地规则的规定确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

· 进出口货物原产地及原产地规则简介

· 边境贸易政策及其监管

· 进出口货物的转关方式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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