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 >文章正文

产品质量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0-05-27   浏览量:918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解决产品质量民事纠纷的途径包括:

  (1)当事人各方相互协商,自行和解。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如能本着依法处理、互谅互让的精神,自行解决争议,损害方如能主动地承担赔偿责任,即可迅速的解决纠纷。采用这种方式,可以减少当事人为解决纠纷所耗费的精力和费用,节约时间,有利于化解矛盾,防止损害的扩大,有利于保持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

  (2)调解。产品因质量问题发生损害后,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请当地的有关部门、消费者组织等进行调解,帮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3)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产品质量争议,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七条 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因产品缺陷受到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

· 产品责任损害赔偿的范围

· 受害人要求损害赔偿的途径和先行赔偿人的追偿权

· 标注产品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时应遵守的要求








打印此页】  【关闭

Processed in 0.147408 second(s) , 68 queries